甘肃省市监局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甘市监通报〔2022〕第10期总第82期)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组织,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调味品等11大类食品。共检出9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天水、庆阳、平凉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微生物不合格

 

  (一)标称庆阳正淋禾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藜麦醋(生产日期:2021-1-8),其中菌落总数项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盛源蜜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百花蜜(生产日期:2022-7-10),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平凉众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吉饼(原味)(生产日期:2022-5-29),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兰州美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鸡蛋糕(生产日期:2022-7-7),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甘肃云水冰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2-7-2),其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标称武山县陇福源饮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摩崖鸣珠锶纯净水(生产日期:2022-7-3),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武山县兴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酱(生产日期:2022-5-1),抖客网,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

 

  (一)标称甘肃康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海子肴紫苏籽油(生产日期:2022-3-5),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其中酸价(以KOH计)项目不符合 LS/T 3254-2017 《紫苏籽油》要求规定。甘肃康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一)标称清水县喜乐面粉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生产日期:2022-6-26),其中过氧化苯甲酰项目不符合卫生部通告[2011]第4号卫生部等 7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通告》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甘肃省市监局

 

  2022年9月26日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公告(甘市监公告〔2022〕第10期总第82期)

原标题:【甘肃省市监局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甘市监通报〔2022〕第10期总第82期)
内容摘要: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组织,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调味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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